| (一)、办公室
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察落实,协助局领导搞好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综合性文件、报告的草拟,研究拟定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、总结,审核各科室直属处所年度工作计划;负责政务信息、简报、通讯、文秘、统计、文书、机要、档案管理和局机关力、公楼、家属宿舍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。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、车辆、物资装备等。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基本建设,承办局机关基本建设事项,对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,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并作好审计监督工作。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组织指导和开展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的研究工作。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规、执法监督检查、行政复议和应诉、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等法制工作,负责对台法律事务工作。
(二)、政治部
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。负责局机关日常党务工作和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。协助各县(市)党委做好县(市)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培养、选拔、管理和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。研究拟定全系统的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,承办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及全市公证处主任、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考核任免、审查备案工作。指导和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及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、调配、职称、工资福利等工作。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。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、局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处所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工作,承办表彰奖励有关事项,负责信访接待工作(违纪违规案件除外)。
(三)、法制宣传教育科
负责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战略规划、年度安排。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工作,对全市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指导协调、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,负责和指导全系统法制宣传报道工作和全区法学教育、法学理论研究等工作。负责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核验收、合格证发放工作。负责全市成人法学教育工作,制定全市司法行政教育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,组织落实在职司法行政干警业务培训。
(四)、律师管理科
指导、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和政府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,负责全市律师机构的组织及思想政治工作,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我市设立的国内外法律服务机构,审核报批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终止,负责律师事务所、律师的年检注册和律师执业证的初审、发放与业务培训工作,负责律师资格的审查、申报和撤销工作。负责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,负责收缴金市律师事务所、律师会费。
(五)、公证管理科
指导、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业务活动、负责全市公证 机构的资质认证,协调全市公证处的业务管辖关系,负责全市公证员资格考试报名、汇总、上报上作。负责全市公证员资格任免申报、执业资格审查注册、业务培训考核,负责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和公证案件的复议、诉讼工作。
(六)、基层管理科
指导和管理全市的人民调解、司法助理员、司法所、法律服务所和“12348”法律服务工作,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核准登记和年检注册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资格审查和年度检查审查,组织指导对全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,负责以上工作的政策研究、工作规划和建章立制等。
(七)、司法考试管理科
负责全市初任法官、初任检察官和律师资格的司法统一考试、培训以及执业资格审查、申报工作。
(八)、法规仲裁与司法鉴定科
负责对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和工作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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